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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0/29 18:39:39
来源:新华网

《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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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昆明10月29日电 10月28日,曲靖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并解读《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曲靖全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守护革命老区宝贵红色家底筑牢制度屏障。

《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发布会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发布会上,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作主题发布,曲靖市人民政府介绍《条例》贯彻实施意见。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红色资源普查保护、活化利用、宣传教育、人才培养、阵地建设等方面答记者问。

  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静介绍,曲靖全市共有红色旧址、遗址、纪念设施175处,留下了宝贵的红色资源。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就是以立法形式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以法治筑牢红色资源保护屏障,实现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

  《条例》共三十四条,主要内容涵盖明确红色资源界定标准与认定规则、落实属地管护与保护责任人制度、推动红色文化宣教普及、研学开展与文旅融合发展等,构建起系统完备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法治体系。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曲靖市将从学习宣传、普查建档、协同管护、活化利用四个方面抓实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守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曲靖宝贵红色资源,推动红色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红色文化教育效果。(完)

【纠错】 【责任编辑:刘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