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28日举行的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消息,“十五五”时期,云南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发力,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局面。
据介绍,“十四五”以来,云南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年均增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创建8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十五五”时期,云南将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是巩固示范区建设的思想政治基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努力建设一支“四个特别”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深化拓展群众性教育活动。
二是增强示范区建设的精神文化支撑。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持续实施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展示工程、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和文化精品工程,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使用成果,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是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实践路径,打牢示范区建设的社会基础。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深化体育、节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探索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影视、美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建设一批“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
四是夯实示范区建设的物质基础。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巩固提升高原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推进全国共同现代化试点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加快沿边城镇带建设,巩固拓展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促进沿边地区产业和人口集聚。
五是强化示范区建设的法治保障,推动将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