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典’亮春城”主题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发布了一批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跨越23年的宅基地转让纠纷,通过检法联动实现“一揽子”化解,生动诠释了诚信与和谐的司法价值。
一纸协议:十八年的邻里共建
2002年7月,杨某一与杨某二签订了一份关于房屋买卖、扩建的协议,约定杨某二将其位于城区某村的宅基地住宅一层及一半宅基地使用权以20万元出让给杨某一;同时双方共同在原房屋基础上扩建,三层归杨某二所有,四、五层归杨某一所有,实行统一施工、各自付款。
协议签订后,杨某一先后向杨某二支付了30.8万元。2003年房屋扩建完成后,两家按约定分层居住,一直融洽相处。
2013年,房屋所在的城中村启动拆迁改造,杨某二及其家庭成员以被拆迁人身份,与拆迁方签署了补偿协议,陆续领取了128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面对巨额补偿款,2021年6月,杨某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分配补偿款。
一场诉讼:合同无效后的利益平衡
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是案件审理的关键。法院审理查明,因杨某一非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协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强制性规定,依法认定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二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明知禁止转让仍主动出让相关权利,是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过错方,应当承担70%的责任;杨某一明知交易存在法律风险仍参与,承担30%的责任。
结合双方权益约定,法院判决杨某二一方赔偿杨某一49万余元。杨某二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一次和解:检法联动“一揽子”化解矛盾
受理监督申请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一体化办案机制,指令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核实。两级检察官核对了双方资金往来凭证,并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核实诉求,针对正在法院审理的回迁房分割关联诉讼,主动申请旁听庭审,全面掌握案件全貌。
承办检察官宁宇介绍,考虑到十余年邻里关系,办案团队优先推动和解。2025年4月17日,双方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杨某二一方配合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四套回迁房中的两套过户至杨某一名下,杨某一一次性补偿杨某二10万元。协议签署后,杨某二当场撤回监督申请、杨某一向法院递交执行结案申请,纠纷得以化解。
宁宇表示,这类因历史遗留宅基地交易引发的纠纷,核心往往是诚信问题。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法律严格限制,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因违法交易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完)(范芳钰 董入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