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典’亮春城”主题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发布了一批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平等保护与诚信原则,保障村民合法财产权益,帮扶涉农经营主体脱困发展,成为检察机关护航乡村振兴的鲜活实践。
租约生变 百户村民维权遇阻
2018年12月,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坪子村村民依托当地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昆明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300亩土地出租给该公司用于农业生产。
合作前期,企业生产经营平稳,依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土地租金,土地流转切实带动当地村民增收。2022年,企业调整产业布局,受气候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兑付2023年度土地租金。
涉案100余户土地出租农户大多是村内留守老人,不少村民就近在该农业公司务工增收。村民多次自主上门催讨租金,村党总支、村委会连续多轮组织协商调处,但拖欠租金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拖欠租金的行为既违反双方租赁约定,也不符合法定履约要求。2023年11月,东川区检察院下沉乡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乌龙镇司法所向检察干警反映了该问题,东川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
主动履职 党建联动凝聚合力
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摒弃简单引导起诉、“一诉了之”的粗放办案思路,全方位开展事实核查与证据固定工作。
“坪子村村民多为留守老人,法律意识薄弱,举证能力不足,难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经办检察官邓月表示,东川区检察院聚焦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主动履职、靠前服务,精准破解村民举证难、维权难困境。
办案团队先后前往村党总支、当地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站调取土地租赁合同,精准锁定租期时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并实地走访村民,核实农户身份、实际出租土地面积、被拖欠租金数额。同时,还前往企业与负责人现场对账,逐一梳理村民欠款台账,理清案件事实。
最终,办案组查明,该公司掌握成熟的种植技术、配套生产设备与稳定销售渠道,仅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款项,双方均存在和解意向。
检察院依托党建联动机制,联合坪子村党总支以主题党日为平台,邀请人民监督员、乌龙镇司法所共同参与矛盾调处会商,凝聚多元调解合力。
案结事了 民生发展双向守护
“调解既兼顾村民生存权益,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树立起‘诚信为本、友善互助’的导向,以司法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邓月表示,立足村民要欠款、企业需喘息的双重现实诉求,力求实现民生保障与企业纾困双向共赢的良好效果,办案团队一边向企业释法明理,明确拖欠租金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一边向村民说明企业的实际困难,争取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在多方努力下,2024年6月,该公司与村民正式达成和解,约定企业将当年首批农产品销售收入优先用于支付拖欠地租,并留存部分资金用作种植投入,助力企业恢复原有优势产业。
协议落地后,村民顺利领到拖欠租金,企业生产经营也回到正轨。
东川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纠纷办结不是检察服务的终点。东川区检察院将司法服务从“案内”延伸至“案外”,针对村民后续土地出租和续租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组织村民座谈,面对面普法;针对涉案企业建立“点对点”法律服务机制,常态化回访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答法律疑问,从源头防范同类纠纷再次发生。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同类涉农土地租赁纠纷的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也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精神在乡村落地生根,为服务乡村振兴注入了司法动能。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把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延伸检察职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范芳钰 董入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