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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21 16:54:54
来源: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首部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通过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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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云南省保障粮食安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云南省粮食安全工作迈入依法保障、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条例》共11章56条,涵盖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该法规立足云南作为粮食产销平衡区的实际,旨在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对粮食安全各环节全过程的制度支持。

  针对粮食安全保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条例》构建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在细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类社会主体职责义务的同时,重点围绕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及节约等关键环节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以提升全省粮食安全治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与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结合云南地域特点,《条例》突出地方特色,明确提出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树立和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法规支持开展优质、特色粮食作物种植,致力做强“高原粮仓”,并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高原特色粮食品牌。此外,《条例》鼓励粮食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掌握粮源能力,以解决粮食供需紧平衡、粮源拓展不足及区位优势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要求。

  在监管层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粮企业内部管控不严、外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明确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并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同时,法规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以及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云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具体举措。对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此举将有助于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方位夯实云南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完)

【纠错】 【责任编辑:徐华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