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以来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十年答卷,同步评选发布覆盖多类业务场景的生态环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云南法院系统深耕生态司法领域的创新实践与治理成效。
十年来,云南法院系统累计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626件,其中,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环资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目前,云南法院系统已形成以高院环资庭为统筹中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为集中管辖核心、38个基层环资审判团队为支点的“1+1+38”专业化审判体系,其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作为全国第三家、西南地区首家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法庭,2021年9月挂牌成立后,已逐步实现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制度创新上多项举措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环境公益诉讼林,出台《关于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 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聚焦极小种群物种保护、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等重点领域,健全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云南法院系统打造了全国领先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体系。全国首例涉濒危野生动植物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云南绿孔雀案”,有效保护了绿孔雀的栖息地。“兰坪铅锌矿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国内大型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的标志性裁判,通过创新“府院联动+多元修复”机制,破解了数十年矿区土壤污染、流域生态治理的复杂困局,为全国同类涉矿生态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云南司法样本。
此外,全省建成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等13个重点生态区域特色法庭。云南作为长江、珠江、澜沧江等水系上游区域,十年来始终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理念,构建了覆盖全省、联动跨省的环资司法协作格局;与重庆法院共同打造“审判在重庆、修复在云南、效应在长江”的联动模式,实现“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同行”的全流域保护。十年来,云南法院系统推动建成18个生态修复基地,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多元恢复性司法方式,切实写好生态保护“后半篇文章”。
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覆盖预防性公益诉讼、污染惩治、行政履职监督、跨区域协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境濒危物种管控等多类业务类型,直观展现云南法院十年生态司法实践成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