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团分赴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专题示范宣讲。中南民族大学崔榕、潘红祥两位教授分别授课,系统阐释立法要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学细悟,筑牢依法治理理论根基
宣讲中,潘红祥教授以《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为题,从立法背景与时代意义、制度规范、创新亮点、贯彻落实四个维度展开辅导,重点围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关键条款进行解析,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格局。
崔榕教授则以“意义、要义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多维阐释”为题,从立法重大意义、法律核心内容、学习宣传贯彻实践路径三个层面深度解读,提出要坚持法治化、品牌化、生活化宣传导向,将法律学习纳入普法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确保法条转化为治理实效。
因地制宜,各地细化落实举措
昆明市立足省会定位,明确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宣传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四项举措,深耕“团结花开幸福春城”“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丰富“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城市民族工作内涵。
玉溪市将法律学习宣传深度融入文旅产业、群众体育、青少年教育、互嵌式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依托大统战工作格局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
楚雄州两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学细悟,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十进”活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楚雄样板”更加具象可感。
大理州通过视频会议实现各县(市)、乡(镇)全覆盖,要求以法治化、品牌化、生活化方式推进宣传教育,立足资源禀赋打造可复制的实践模式,为示范区建设贡献大理样本。
德宏州强调用好“五用”“五化”宣讲力量,讲好边疆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同心奋进的民族团结故事,持续夯实边疆治理根基,推动法律规定在边境一线落地落实。
迪庆州紧扣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依托“三江腹地石榴红”“高原牧区流动夜宣讲”“八看五比”等本土载体常态化开展宣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全州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楚雄州禄丰市开设分会场,强调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分层分类开展全域普法,把法治要求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层社会治理、文旅融合发展等各项工作。
下一步,云南省将以本次系列示范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向深入,持续在全省各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自觉做法律的宣传者、践行者、示范者,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