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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17 09:34:57
来源:新华网

昆明呈贡区检察院:联动多方化解老人赡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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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守护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典’亮春城”主题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发布一批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成功化解独居老人赡养困境的民生案件引发关注。

  晚景艰难 老人深陷生活困境

  张某某今年67岁,丈夫离世多年,她独自一人将独子李某抚养成人。本以为晚年能安享天伦,可变故接连发生。2014年2月,李某骗走了母亲仅剩的15万元征地补偿款,这笔钱款此后一直未归还。2016年3月,李某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还将两名未成年子女丢给张某某照料。

  常年操劳加上身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张某某身体本就孱弱,后来又先后两次摔伤,被评定为肢体二级伤残,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她每月仅有610元收入,既要维持自身日常开销、承担看病买药的费用,还要抚养两个孙辈,生活极度窘迫。走投无路之下,张某某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由于始终无法联系上李某,相关线索随后被移送至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

  履职介入 全面核查厘清事实

  2025年4月2日,张某某正式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接到申请后,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行动起来。检察官车丽红团队多次上门走访,实地了解她的生活现状,确认其日常起居无人照料,生活举步维艰。

  为查清事实,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调取张某某的银行流水,证实其无力覆盖医疗与生活开支。同时,办案人员前往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调取病历,核实到张某某两次骨折治疗,个人自费医疗费用共计10986.58元。

  为搭建沟通桥梁,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发函委托公安机关查询李某的联系方式。成功取得联系后,办案人员耐心向李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法定责任。

  法理劝导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5年5月7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场协调双方化解矛盾。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再次阐明: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必须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等赡养义务,拒不履行便是违法行为。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劝导下,李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经过协商,李某当场作出承诺,每月向张某某支付1000元赡养费,并且全额承担老人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达成一致后,张某某主动撤回了支持起诉申请。

 跟踪回访 长效保障晚年生活

  案件办结后,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跟踪回访,紧盯协议履行情况,确保老人的生活保障落到实处。至此,这场持续多年的家庭纠纷得以化解。

  车丽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本案中,张某某残疾失能、收入微薄,基本生活和医疗难以保障,其子李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侵占老人财产,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核查事实、释法明理、支持维权,督促子女履行法定赡养责任,依法保障了困境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以司法手段落实法律对老年人赡养权益的刚性保护。(完)(范芳钰 董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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