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频道 > 新闻 > 正文
2026 04/01 17:24:19
来源:昆铁中院

典护安宁,法入人心——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将《生态环境法典》宣讲送到居民家门口

字体:

  “居市井而宁,睦邻里以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居住环境的宁静和谐息息相关。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将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聚焦噪声扰民问题,以个案为切入点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用法治力量回应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关切。

  一桩“烦心事”:从“对簿公堂”到“各自撤诉”

  “才晓得原来楼上楼下相互还有个容忍义务,不能一点声都不让出。”达成和解后,楼下住户甲某笑着说。楼上住户乙某也感慨:“法官当时跟我们讲,她家里也有小孩,娃娃蹦蹦跳跳是天性,但要分个时间,适可而止。这话真是说到心坎上了。”

  这是昆明环境资源法庭近期受理的一起典型噪声扰民纠纷。上下楼层的两户居民,因各自家中的响动引发争议,从言语争执到谩骂对峙,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先后提起本诉、反诉,后又上诉。

  法官发现,纠纷缘起并不复杂——一方嫌对方动静过大,提出异议;另一方则认为是小题大做。反复沟通不见成效,最终演变为激烈对抗。一纸判决固然可以分出胜负,但已然受损的邻里关系却更难修复,甚至会埋下新的隐患。

  于是,法官来到纠纷现场,主动联动街道综治中心,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用守望相助的传统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精准释法明理,厘清权利义务边界。法官向当事人指出,解铃还须系铃人,案件的最优解,其实是双方各让一步,管好自家的“一亩三分地”。

  经过多轮沟通,当事人逐渐放下对抗情绪。在法官引导下,从针锋相对走向各自退让,有商有量达成和解,并自愿撤回本诉、反诉和上诉。

  见微知著探成因:深挖噪声扰民背后的治理困境

  案子结了,但法官的工作并未止步。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并非孤立事件,这个点式楼结构的小区,隔音先天不足,还有十余户人家也在反映类似问题,正犹豫着要不要提起诉讼。

  “我们办的是一件小案,但背后有一群人在观望。这不仅检验司法能力,更体现司法担当与智慧。”法官直言。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顺势而为,组织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司法所、属地派出所召开圆桌座谈会。以该案为样本,围绕居民的真实诉求、维权盲区和治理难题展开研讨。

  经过细致调研,问题逐渐浮现——居民对噪声侵权的法律边界认识模糊,不清楚何为侵权、何为合理容忍。基层调解组织不掌握司法裁判的思路和尺度,无法让当事人对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有时劝不住、有时不敢劝,往往以“建议起诉”收场。噪声治理的多元协同尚未形成合力,导致前端治理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从条文到规则:一场有深度的法典宣讲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针对上述问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编噪声污染防治分编开展专题宣讲。

  法官介绍,法典规定噪声污染主要从“超标”和“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两个层面加以界定。这意味着,即使某些声音未达到物理分贝上的“超标”,只要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同样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噪声污染。

  随后,法官结合入库案例和法答网相关内容,向居民和基层调解组织详细讲解司法实践中对“超标”和“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的认定步骤与判断标准。比如,如何考量噪声发生的时间、频率、持续时间、影响范围,以及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降噪措施等因素。对裁判规则的梳理和解读,让抽象的法条变成了可感知的标尺,也让居民和基层调解组织在面对纠纷时有了清晰的参照。

  法官进一步指出,法典鼓励邻里之间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化解分歧。此外,法典还明确了基层治理主体的法定职责,让他们在噪声扰民纠纷的前端化解中有了履职依据,从“有心无力”变为“有章可循”。

  宣讲邀请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的同志,从噪声监管的角度,介绍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的衔接机制。

  宣讲之外,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专门为物业和社区制作了《睦邻友好·降音降噪》倡导书建议稿,并为基层调解组织整理了涉噪声扰民典型案例和裁判要旨,以此倡导宁静小区的创建。

  声音无形,却能撕裂关系;纠纷虽小,足以消耗人心。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声的承受者。司法的智慧从不止于定分止争,更要温暖人心,而温暖,正在这一刻的体谅与退让中,悄然生长。

【纠错】 【责任编辑: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