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5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全省26个城市和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存在黑臭水体或涉及重点监控断面的县城为攻坚区域,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着力解决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3年攻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攻坚区域建成区消除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26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达到73%以上,重点高原湖泊所在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4年提升15个百分点或达到75%以上(昆明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及设施运行保持稳定),存在黑臭水体或涉及重点监控断面的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4年提升15个百分点。
按照部署,3年攻坚将围绕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能力、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等方面,提出精准实施管网问题整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重点任务、科学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老旧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厂网一体化”管理、强化水质监测预警、构建污水溢流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等12项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同时,为确保3年攻坚顺利推进,云南省将着力完善调度考核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排污支付体系、资金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保障措施。(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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