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来自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的消息,2021年以来,昆明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大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相关生态保护机制落地,取得了积极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1月至今,昆明市检察机关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87件,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总数的51.84%,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场1176.9亩,整治煤炭堆场7个,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555.87万元,增殖放流鱼苗42.5万余尾。
同时,昆明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河(湖)工作,2021年至今检察长巡河(湖)共188次,发现案件线索101件,立办案件91件,坚持非诉监督与提起诉讼相衔接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
昆明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滇池保护治理”“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7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了一批水源地保护、水体污染等涉水领域案件。
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方面,昆明市检察机关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全面提升昆明“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的影响力,助力昆明在全国范围内打造“生物多样性示范之城”。
为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办案中存在的原址无法修复、违法行为人修复不专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运用“检察公益林+替代性修复+效果评估”方式,打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昆明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发“检察公益你我他”微信小程序和“涉滇流域水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益览春城”市域综合治理监督预警平台、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平台等多个数据运用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协作监督、同向发力的新局面。
据了解,下一步,昆明市检察机关将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部署,不断推进公益诉讼特别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以检察履职为笔,以绿色发展为墨,绘就“绿美春城”新画卷。(完)